我市首期廉租房项目目前已经完成在城区东南部的定址工作,并有望在今年年内开工。竣工后,将优先解决市区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的住房困难。 记者昨天从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获悉,我市首期廉租实物住房已完成选址工作,建设地点位于千童南大道以西,东方骏景小区以南,307国道以北,占地面积50亩。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首期廉租住房建成后,将优先面向市区低收入家庭中的无房户进行配租。项目力争三年内建成,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开展立项、规划及征地等前期准备工作。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请记者提醒市区住房困难的家庭,凡符合具有当地城市常住户口、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当地确定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三项条件的住户,请尽快到辖区居委会递交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记者了解到,今年我市继续落实实施既往政策,即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提供廉租住房制度保障。从2008年起,保障范围将由住房困难的低保家庭扩大到符合上述三项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并做到应保尽保。而且,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将逐年提高,保障的覆盖范围逐年扩大。收入标准由市、县(市)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为辅。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为低收入困难群众解决住房问题的工作力度,2004年至2006年,先后为3182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低保家庭发放租金补贴267万余元。廉租实物住房建设工程则是市委、市政府在此基础上着力推出的又一项利民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