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运河区民政局获悉,在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市)活动中,我市运河区获得此称号,成为我市惟一一个获此荣誉的区(市)。 据了解,今年2月份,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市)活动,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等方面为评分标准,对全省申报的区(市)进行考核评估。运河区把规范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作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社区硬件建设明显改善,社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体制逐步理顺,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加强,社区共驻共建氛围日益深厚,社区文化活动异彩纷呈,达到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创建标准,成为全省24个获此荣誉的区(市)之一。(康学翠 陈中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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