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综合门户网站——沧州168
网站首页 | 沧州资讯 | 沧州商城 | 沧州黄页 | 分类广告 | 你问我答 | 沧州博客 | 沧州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资讯 > 沧州新闻 > 浏览正文
沧州运河区获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
cangzhou168.com  发布:2007-11-3 10:08:59  来自:转载  浏览:


    昨天,记者从运河区民政局获悉,在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市)活动中,我市运河区获得此称号,成为我市惟一一个获此荣誉的区(市)。
    据了解,今年2月份,省民政厅组织开展创建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市)活动,以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等方面为评分标准,对全省申报的区(市)进行考核评估。运河区把规范社区管理和社区服务作为重点,先后开展了一系列创建活动。社区硬件建设明显改善,社区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社区管理体制逐步理顺,社区服务功能逐步加强,社区共驻共建氛围日益深厚,社区文化活动异彩纷呈,达到了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的创建标准,成为全省24个获此荣誉的区(市)之一。(康学翠  陈中敏)
 
( 稿件来源: 沧州日报 )

(编辑:)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沧州市50万元救助金发到百户人家
·《隐形的翅膀》昨在沧首映
·诺信机械工程材料项目在献县动工
·进一步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 ——市政协督
·国家文物专家到沧州为铁狮子看病
·沧州市首次全面普查污染源
·沧州市区特勤机动队正式上岗
·普通公路开始计重收费
·沧州市棉花生产“两增一减”-播种面积减少 
·沧州市召开光荣院、敬老院“两院”建设工作现场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沧州168”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