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计生委获悉,我市已正式确定100个计生困难家庭,作为2007年度救助对象,市级动用50万元计划生育救助公益金对他们进行救助。目前,这批资金已全部发放到户。 据介绍,今年救助对象的条件为: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的独生子女家庭;参加中、高考且被录取的贫困学生;其他有特殊困难的计划生育家庭。救助的标准为:独生子女死亡的家庭救助10000元,伤残的救助5000元;部分高考贫困学生、沧州市二中双特班和宏志班部分贫困学生、独生子女父母伤残的,救助3000元。这些救助对象都经过了市县计生部门的严格审核。 另据了解,市计生委还要求各县市区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加大对贫困计生家庭的救助力度,使这些家庭的生产条件和生活质量尽快得到较大改善。(冯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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