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沧州市第十二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暨五四表彰大会于昨日召开,会议对我市上年度“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新长征突击手等进行了表彰,对进一步做好青年团工作进行了部署。市委副书记潘冬青出席会议。 会上,沧州师专团委等20个单位被授予“沧州市五四红旗团委”称号;沧州大化集团双氧水分厂团支部等40个单位被授予“沧州市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于鹏等30人被授予“沧州市新长征突击手”称号;卜召金等30人被授予“沧州市优秀团务工作者”称号;于丹平等100人被授予“沧州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潘冬青就进一步做好青年团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今年是我市站在新的发展起点,进一步加快沿海强市建设,朝着“三年大变样”目标阔步迈进的第一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在沿海强市建设中担当重任。要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勤奋学习,增长本领;勇于实践,爱岗敬业,充分施展才干。 潘冬青要求,要大力发扬共青团组织的传统和优势,在构建和谐沧州中再立新功。要不断推进和谐文化建设,增强广大团员青年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提升团结和睦的思想理念;要积极维护和谐稳定局面,通过加强法制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学法用法、守法护法,依法有序地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要努力营造和谐共处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和谐相处,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潘冬青还就加强各级团组织自身建设,推动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讲了意见。 团市委书记王爱军代表共青团沧州市十二届常委会作工作报告。会上通过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团结带领全市团员青年为建设以实力、活力、竞争力为标志的沿海强市而努力奋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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